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促进措施第五十三条已修改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监督、引导、示范等,参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监督。鼓励各类慈善、环保人士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