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有害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