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