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六章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与争议处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变更、解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产生的争议,依照《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