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第十八条有效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和有关证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