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第三章 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按照我国参加的国际协议约定,应当向国际组织通报的地方标准以及与技术有关的规定,由市质量技监部门统一上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