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四条有效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