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社会工作者协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