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特区范围内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会及其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