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