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条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