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发展本市旅游业应当突出齐鲁文化和泉城特色,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