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废止

五人以上提出共同信访事项未按规定推选代表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劝告来访人员推选代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经劝告信访人仍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不予受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