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四章 信访事项提出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权处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机构、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