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渠道/第二节 网络信访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督查、督办和评价制度,通过网上信访平台收集、汇总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