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林木采伐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制度,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队伍承担。林业设计人员对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伐区检查验收小组,检查验收采伐作业质量。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