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家庭暴力施暴人所在单位,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请求,不及时处理,又不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