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五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第五十五条有效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