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