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有效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规划条件核实过程中,发现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后可以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