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县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