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第四章 发证第三十条有效申请土地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和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