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