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省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依法上市或者重组省内上市公司的,应当在费用减免、债务剥离、优质资产注入和富余职工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