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管线设施,应当逐步进行埋地敷设。

因技术原因或者地下管位限制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埋地敷设的,应当隐蔽设置。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