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