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在会议通过后15日内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请批准的报告,并附送有关说明及参阅资料。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