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权益保护第四十七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订购报刊或者图书、参加社会团体或者学术研讨会。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外,不得强制对中小企业开展培训、考核、评比、达标、升级等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