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服务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或者国家、省、州名牌产品给予奖励。人参种植加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注重品牌建设,生产符合长白山人参品牌标准的人参及其产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