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州人民政府重点推进人参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向人参产业园区集聚,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科技企业,加大人参终端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人参产品附加值和产业整体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