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