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1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合肥市发展私营企业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