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已经予以处罚的,风景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