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条已废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