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除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