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出让供应计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