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七条已废止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计划、规划等部门应当依据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土地使用者办理基本建设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