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三节 实施采购第三十条已废止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和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定期汇总各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对同类货物和服务实行合并采购,采购人依法提出特殊采购需求的除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