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二节 确定采购方式第二十九条已废止采购人应当按照核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中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