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 编制预算和计划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得组织实施,不得支付采购资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