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必须遵循“民需民建,建养并重;民建公助,多方筹资;民建民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