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乡道是指自治县辖区内省道、县道以外的地方公路。乡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