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章 组织与保障第十四条已修改行业组织应当引导和鼓励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提供见习岗位。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