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