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在江河、水库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