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对水资源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人畜饮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态环境和航运等用水需要。自治县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利用雨水和开发利用再生水,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