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第五章 设施维护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提出保护方案,征得所有权人及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同意后,报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