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第三章 污水处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和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