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