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药物滥用监测,收集药物滥用监测信息,并定期向同级禁毒委员会报告监测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