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应当在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识,公布公安机关、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播放禁毒宣传视频。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